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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階整合實習(一)(二)

伍育英老師
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博士
美國Alabama大學社會工作碩士
曾任台灣師範大學、政治大學、醒吾科技大學諮商心理師。

伍育英老師

About the Course

一、課程目標

協助博士班學生在進階整合實習階段,能以聖經神學為基礎,透過個別諮商、團體

諮商,以及教會中與諮商輔導相關的服事,操練並發展出自己的整合諮商模式。


二、上課方式

1. 學生上課前閱讀教師的指定教材,於上課時討論與提問

2. 學生輪流報告自己的個案,於上課時接受團體督導

3. 學生報告在機構或教會實習的狀況與進度


三、課程要求

1. 每次上課前需完成指定閱讀進度

2. 上課總共才8次,除非特殊理由,請勿請假

3. 上課積極參與討論,分享自己對同學所報個案的看法或是當週閱讀進度的心得


四、評分標準

1. 課堂出席、課前閱讀、上課參與討論: 30分

2. 個案報告,所報個案須接案4次(含)以上,個案報告內容如附件一: 30分

3. 期末時繳交行政督導簽名的「實習時數記錄表」(如附件二)作為評量實習

成績的參考。

4. 期末時繳交該學期的全部個案紀錄(至少2~3位個案)與個案回饋表,若有

進行團體諮商,則須繳交團體方案與團體成員回饋表,教師看完後歸還所

有資料: 20分

5. 期末報告,報告內容如附件三: 20分

6. 實習成績考核由個案督導 (30%) 與授課教師 (70%) 共同評定。「個案督

導評量表」如附件四。

7. 成績以P、F顯示 (70 分以上為及格 P,以下為不及格 F )。

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

1. 學生實習期間,需有行政督導、個案督導與專業督導(由授課教師擔任)。

2. 行政督導確認實習內容與時數,個案督導提升學生輔導協談的能力,專業

督導協助並考核學生的整體實習。

3. 行政督導為實習機構的負責人,或是實習教會的主任牧師。實習學生若為

教會的主任牧師或機構的負責人,則應委由配偶或其他長執擔任行政督

導。

4. 專業督導每學期至少1次,每次至少40分鐘。學生每次接受專業督導時,

需攜帶「實習時數記錄表」讓專業督導了解自己的實習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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